闽科研〔2023〕15号
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此次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教科研机构教师及教育教学管理者、研究者。科研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只设一般课题。学校将提供2500元课题研究经费,原则上有教育厅中青年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请《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主要方向性条目》(见附件)聚焦我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拟定了一批主要方向性条目,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中选择选题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拟选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为2年,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2.每个课题只能填报1个负责人,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我办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承担相应的研究任务;填报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15人。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建课题组。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省级课题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提供相关职称证明复印件。课题负责人须主持过县级(含)以上课题或参与过市级(含)以上课题研究,并提供结题证明。
4.课题研究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其他重要变更须在研究中期之前向我办提出。
5.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者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
三、申报办法与程序
1.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推荐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我校有5个推荐名额,科研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统一推荐报送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办。
2.申请书、活页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统一报送材料包括:(1)课题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4份,《活页》、职称证明、结题证明夹在《申请书》内。《活页》“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者及参与研究人员的姓名与单位,若出现则取消评审资格。(2)申报者填写的《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要统一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邮箱。
3.本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纸质申报材料于2023年6月16日前交到学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省教科所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20507
2.学校科研处
章老师、傅老师,联系电话:0595-26551556,邮箱:mnkjxyky@mku.edu.cn,办公地址:康美校区明德楼18楼科研处。
附件: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年度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相关附件请到科研处网页下载)